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须知
2016/11/14
 

  (一)申请人须亲自到中国驻德国使领馆办理,现场填写《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》,并提供有效护照、居留证件(有效期1个月以上)。该表即办即取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 

  (二)若申请人因年迈体弱或其他原因不便亲自到使领馆办理,可委托他人代办。代理人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﹑居留证,30天内办理的委托书公证(无委托书公证的,可提交申请人30天内的书面委托及信誉可靠的华侨华人社团证明)及申请人有效护照、居留证件(有效期1个月以上)。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,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使领馆办理一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