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德国开设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的通知
2012/10/16
 

中国驻德使领馆决定实施新的签证申请程序,即委托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处理赴华签证申请(申请赴华外交、公务签证及赴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证除外)。

签证申请中心成立后,签证的审核及决定权仍由中国驻德使领馆行使。需特别注意的是,申请赴华外交、公务签证及赴香港、澳门签证将继续在中国驻德使领馆递交材料。

申请人可向以下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提交赴华签证申请:

柏林:Invalidenstraße 116, Erdgeschoss rechts, 10115 Berlin

   法兰克福:Bockenheimer Landstraße 51, 60325 Frankfurt am Main

慕尼黑:Lutzstraße 2, 80687 München

汉堡:Willy-Brandt-Straße 57, 5. OG, 20457 Hamburg

各申请中心正式运营时间安排如下:

柏林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:2012年10月30日起接受申请

法兰克福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:2012年11月1日起接受申请

汉堡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:2012年11月2日起接受申请

慕尼黑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:2012年11月6日起接受申请

各申请中心正式运营后中国驻德使领馆将不再受理普通签证申请。

有关签证规定、办公时间、预约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陆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站www.visaforchina.org 查询。

 

 

中国驻德国大使馆

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

 
 
 
(转载中国驻德国使馆网站发布的通知)